办证大厅
桐庐县司法局以监督促规范着力打造行政执法监督“最佳实践”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85 评论0
办证大厅
瓯海区首创法治建议书工作机制强化法治监督职能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84 评论0
瓯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分发挥法治监督职能,制定印发《法治建议书工作制度》,对日常工作和研判中发现的各类法律风险隐患以及有关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的,向有关单位发出建议。近日,先后对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经信局发放法治建议书,并监督整改。
一、明确监督范围,着力解决“一仍旧惯”问题。《工作制度》明确对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推诿责任、工作不力,或存在其他重大法律风险的8种情况可以发放法治建议书,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和工作改进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针对性地落实法治建设相关职责的法治监督方式。
公正风采
台州市司法局实施行政复议“4+”工程深推“提升年”活动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97 评论0
台州市司法局以“组织+”“创新+”“保障+”“能力+”为着眼点和切入点,实施行政复议“4+”工程,通过强保障、优机制、提质量、树品牌,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立足“组织+”,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不断优化队伍,加强组织保障,从市公安局派驻干部、选取优秀律师挂职参与等方式,配强配齐复议应诉干部,确保专职办案力量。目前市本级行政复议局共有工作人员9人,在城区中心区域专门落实行政复议局独立临街落地办公用房300余平方,设置服务大厅、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等配套功能用房,各类办公设备一应俱全。
公正风采
海盐县司法局“三举措”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86 评论0
海盐县司法局根据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夯实复议基础保障、完善复议机制制度、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等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一、夯实基础,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条件。一是人员配备保障到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配备了2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办案人员,并配备了1名挂职律师配合办案,确保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充实到位。二是基础设施保障齐备。用房设置、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办案办公工作需求,独立设置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待室、阅卷室等,并配备行政复议办案所需的录音录像设备、投影仪、扫描仪等专用设备,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条件保障到位。三是充实调解文化氛围。在接待室公示受理、范围、流程等相关复议制度和内容,放置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格式文本、行政复议一卡通宣传手册等内容,方便当事人申请复议。在调解室布置张贴“以和为贵”“退一步万事皆休,让一让百事无忧”等调解文化标语,完善复议功能室的建设。
政策法规
天台县司法局推进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92 评论0
天台县司法局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基调,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依法决策、加强业务指导”三项举措,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努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健全制度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专门研究工作方案。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意见》和《天台县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对法治乡镇(街道)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将合法性审核工作要求落实到文件管理、重大决策、重大合同、执法行为等各个领域。同时,出台了《天台县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清单》等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明确由司法所承担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的日常事务,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突出司法所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奠定组织基础。
政策法规
岱山县司法局“三狠抓”全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104 评论0
公证资讯
莲都区司法局“四化”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85 评论0
公证资讯
嘉善县司法局“四个度”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82 评论0
嘉善县司法局坚持“四个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让行政复议成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
机构简介
诸暨市司法局“监督+”模式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83 评论0
机构简介
兰溪市司法局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执法监督衔接配合机制
admin 发表于2024-08-21 浏览82 评论0
兰溪市司法局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监督流程、健全协作机制、检验监督结果,有效衔接党委政法委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与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一、抓住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流程。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突破口,明确司法局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可以提请政法委协调的四种情形以及政法委在监督指导工作中可以移交司法局处理的七种情形,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