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华东公证处指派2名资深公证员和1名公证员助理作为第一批人员正式入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公证参与法院执行辅助事务。温州市公证系统参与中院辅助事务还是第一次,前期经过温州市司法局多次与中院对接,才促成本次合作的最终达成。
公证制度是一种预防性司法制度,实际上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是一种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成为法院司法辅助业务的重要承接力量。双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首期由公证处参与法院执行事务作为双方合作的突破口,为下一步全面参与包括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全方面的辅助事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入驻法院开展工作以来,华东公证处第一批入驻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该项工作,积极向执行员学习有关执行的程序和系统操作,在短短几天内为法院成功执毕了2件执行案件,受到该院执行局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