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着眼“升级打造行政执法监督集成化范式2.0版”,与人大、纪委监委、检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建立执法监督同盟体,筑牢“四张网”,真正实现把行政执法权力关进“监督笼子”里,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创新机制,打造协同监督“同盟体”,构建严密法治监督网。创新“一府两院”府院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签订“府院联动”备忘录,与法院建立常态会商机制,助力解决执法实务问题;与检察院建立“两法衔接”“监督协作机制”,督促执法部门履行检察建议;从复议涉诉案件、裁定不予执行案件、信访案件中倒查行政执法行为,与信访局开展“三方会商”13次;参与市委巡察四轮,巡察6家执法部门,反馈问题建议70余条,均纳入市委巡察报告,效果较好。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痛点堵点”,织密人民利益防护网。持续关注社会治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存在的执法问题,每年选取若干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活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全覆盖。先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处罚系统应用情况、案件评查、执法评议等监督活动36次,提出监督建议50余条。创新设立8个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并与市信访局合作依托12345平台开通执法监督热线,有效破解基层执法监督“灯下黑”问题。
三、坚持预防为主,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健全违法违纪威慑网。通过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开展优秀执法案例评选,在广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中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执法单位思想认识,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共专题学习8次,发布典型案件21个。整合执法监督队伍力量,建成全市172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抓好内部监督职责, 47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70名法治监督员、89名人民监督员等落实“外援”监督,对执法全流程进行全链条监督,发出监督通知书、建议书等30余份。
四、坚持规范提升,注重关键环节综合施策,筑牢长效机制保障网。建立健全检查记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协作配合制度,明确在协同监督中各单位的具体协助、衔接、配合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流程和步骤。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在监督环节重点关注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程序等事项,采用听取工作报告、调阅评查执法案卷和文件资料、实地调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法,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