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创新办案运行机制,严格查办案件,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排查与集中谋划相结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梳理该区2019年以来直接纠错复议案件与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败诉案件等情况,并选定6个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以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专门出台《关于印发洞头区行政争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行政争议总量下降为目标,探索制定“以案治本”整改工作专项推进方案,重点明确督查责任分工及各阶段工作安排,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统筹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实地调研与书面清单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纠错败诉案件的系统分析,针对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理等案发量和错案量分布较多的重点执法领域和部门进行重点走访调研,与部门共同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症结,编制完善问题清单。突出发挥个案典型引领作用,在深入剖析案件的基础上,总结归纳违法行政的经验教训,已编写典型案例5个,提出具有普遍性、实用性的指导建议13条。推动相关领域和部门执法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三是监督促改与制度治本相结合。突出完善指标评价体系,将“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工作整改情况列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计划,要求相关重点领域和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督促落实,科学推动考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实行回头看、年总结,对存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错,力争实现违法行政存量问题“清零”、问题整改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