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以“2021年全县行政案件败诉率控制在8%以内”为工作目标,强化导向思维,坚持“三化”举措,不断创新机制建设,全面加速争议化解。该项工作被淳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鸿斌批示肯定。
一、强化导向思维,提升法治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程序意识。修订完善《淳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管理办法》,在诉讼实践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文件修订以来,全县各乡镇部门、县本级负责人出庭率均达100%。巩固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经验。针对生态环保、旅游文化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督察3次,通过查摆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结果为导向,强化闭环意识。每年定期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释法说理等处事能力,加强文明规范公正执法,避免因“机械”执法引发行政争议;配齐行政执法装备,确保每起行政案件从立案调查至行政决定作出各环节均有证据印证。
二、坚持三措并举,规范复议成效。实行集约化管理。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单设行政复议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行政争议提交第一时间安排专职调解员介入,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一站式”服务。完善制度化建设。制定《淳安县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则》,明晰行政复议具体规定;做好行政复议“回头看”工作,落实领导约谈及排名通报机制,分管副县长出面约谈行政复议案件发案量、纠错率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案一谈”细化整改举措,同时针对被复议纠错案件整改情况实时监督,累计编发书面通报9篇,倒逼提升依法行政业务水平。加强数字化应用。借力门户网站、淳安司法微信等信息平台公告复议规范流程,实现线上检索取代群众上门咨询,公开行政复议决定,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截至目前已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59份;应用省级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实行行政复议全程记录,满足案件“全局化、动态化、长效化”管理需求,2019年以来共录入案件信息66条。
三、完善机制建设,加速争议化解。创新调解机制。以县府办为主导,司法局牵头,建立涉案责任单位、审计局、财政局参与,法院指导,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监督的行政败诉风险较大案件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王阜乡政府与某企业行政争议案件3起,正在化解案件1起。如,4月19日顺利化解伟钢建材有限公司与王阜乡人民政府之间的矿产品买卖行政协议纠纷,通过及时向乡镇发送败诉风险预警通知书与多次协商,最终促使争议双方达成行政调解协议。优化移送机制。严格依据上位法规定,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及不落实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情况纳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范围。加强自我检视。注重行政纠纷案前案中“消化”,规避行政争议激化风险,2021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结案11件,通过调解结案8件,调解成功率42.1%;有3件是行政单位通过对行政行为的自我检视发现瑕疵,及时通过行政调解化解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