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司法局立足实际,着眼于“制度建设、目录管理、法治审核”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一、优化制度,规范制定管理。一是落实政策、细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二是遵循程序、保障权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以民为本、公开透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前,采取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或公众媒体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目录,及时公布归档。一是明确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列入清单,实行目录化管理。二是阳光公平、提高效率。市政府及各部门、镇(街道、区)及时梳理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内事项按公布的计划完成时间逐步有效推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2021年度全市共梳理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7项,其中,市政府2项,部门13项,镇(街道、区)2项。三是制度支撑、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三、优化审核,保障合法有效。一是规范审查范围。决策草案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及时对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和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组建专业团队。充分利用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智囊团”的作用,组织法律团队、业界专家一同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全方位多角度提高审查质量,实现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公布及推行情况进行跟踪,对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