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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司法局打造分层过滤网络推动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05 18:59:46 浏览8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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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司法局坚持因地制宜,创新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乡镇联络站,以县、乡两级为行政争议化解主阵地,延伸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触角,以为民服务为出发点,以行政诉讼“双下降”为目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以县级中心为枢纽,构建行政争议调解体系。在县矛调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置相应接待窗口,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县级中心着重发挥首脑作用,形成行政争议受理流转、分流疏导、指导协调、会商研判、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机制,重点化解县域内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争议。今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争议69件,分流到两个乡镇联络站6件,共调解成功58件,调解成功率84%。

二、以乡镇联络站为支点,畅通行政争议调解网络。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自觉要求,以全覆盖为目标,今年上半年选择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作为试点设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联络站,乡镇联络站一方面负责排查、受理、分流、化解辖区范围内的行政纠纷,另一方面接受县级中心指派、分流的争议并积极处置、化解,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各职能站所和调解组织作用,将行政争议吸附、化解在当地,确保矛盾不上交。今年雉城和洪桥联络站自行受理和接受县级中心分流指派的行政争议共17件,均调解成功,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三、以村居调解员为延伸,丰富行政争议调解力量。 调整行政调解员名录,打破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困难僵局,将部分人民调解员纳入行政争议调解员名录库中。延伸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触角,积极发挥村级调解组织、网格员等作用,及时发现争议苗头,止纠纷于未发,防止造成一些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错失了调解机会。今年上半年乡镇自行调解行政争议案件40%来自村居调解员发现后上报到联络站,县级中心分流到乡镇联络站调解的案件均有行政相对人所在村居调解人员参与,居中协调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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