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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司法局“三个抓”全力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05 18:58:49 浏览6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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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司法局围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目标,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力破解基层治理“有责无权”“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实现基层执法与社会管理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一、紧抓组织保障,铺好改革“路子”。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多次召开研讨会讨论机构设置、执法主体、职责整合等具体工作,加强下放给乡镇的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保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主动听取乡镇领导对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力求吃透镇情民意,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成考察组前往江山市贺村镇、义乌市佛堂镇学习交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最终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内容、拟下放行政执法事项等,为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狠抓队伍建设,搭好执法“台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人随事转隶不转”原则,由业务职能部门组建了“1+4+1”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落实规范化建设硬件设施配备,建立涉及信息公示公开、案件办理程序、日常考勤、人员考核、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四大机制及配套制度,着力实现统一办公、统一公示、统一着装、统一装备、统一管理“五统一”。创新将2名基层治理“四平台”优秀网格员纳入执法队,突出其当地人际优势,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参与调解有效、柔性执法有力,切实提高执法力量和服务群众水平。

三、严抓依法行政,压实履职“担子”。有效梳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公告,明确八都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16个条线53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统筹乡镇合法性审查力量,推进改革试点法制协助审核工作,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案件双重审核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积极做好执法人员岗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与执法工作水平,增强全体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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