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大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纵深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有效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一、以目标为导向,着力写好“两篇文章”。一是写好建章立制“基础篇”。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杭州市拱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等文件,对评估原则、主体、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细化评估工作指南。落实评估制度与文件动态清理机制相衔接,通过强化结果运用的方式进一步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行政管理中作用。二是写好与时俱进“提升篇”。统一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为五大评估标准,指导各部门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文件整体情况。重点关注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及时跟进调整的上位法和上级政策,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基础,保障法治为民。
二、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把握“两个关键”。一是统筹全区抓优先。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职责,牵头组织全区开展后评估工作。优先安排涉及重大财政资金使用、对民生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较高等类型的文件开启后评估。目前已有7家实施单位出台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小组,委托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区划调整后,各单位纷纷有序开展评估工作。二是开门纳谏找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征集意见、召开座谈会、文献研究等评估调研方式开展后评估。目前已集中召开座谈会6场,共召集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政府部门60余人,邀请南兴建设工程检测公司、美都广场物业、蔡马社区、小区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30余人,收集意见建议百余条,其中,社会公众对紧密围绕民生急迫需求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与管理实施意见》讨论度最为强烈。
三、以效果为导向,重点回答“两个问题”。一是评估结果运用问题。突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问题,得出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等明确意见,完善配套制度、优化行政管理方式。目前,6个文件已初步完成评估,评估结果为3件拟修改、3件拟继续有效。二是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本次后评估工作严格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突出对公平竞争审查、“无证明化”改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落实情况的研究,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文件,着重听取中介机构、物业公司等17家企业意见,其中,针对《民办幼儿园设立与审批工作实施办法》,广泛听取巴学等4家民办幼儿园的建议,为后续文件修订收集宝贵意见,争取从源头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