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司法局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一是办案人员专业化。建立科学的基本办案组织,高标准配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设立案接待人员1名,专业办案人员3名,全部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立AB岗,有2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审理工作,实现专人专案,定职定责。引入第三方办案力量,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吸纳人大、政府、政协工作人员为成员,加大委员对复议案件办理的参与力度,对辖区内涉及民生企益、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委员集体讨论案件,促进行政复议过程透明化,打造“阳光复议”。
二是复议申请便民化。以“高效便民”为原则,推行行政复议申请“最多跑一次”,为申请人提供“一次申请”即完成材料提交的便捷服务。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探索完善网上行政复议申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复议专栏,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通道或电子邮箱提交行政复议书;针对书写困难的申请人,推行行政复议口头申请,复议工作人员提供精准服务,当面询问、完整记录、依法立案,有效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年龄段申请人的复议需求。
三是案件办理规范化。针对泰顺发案量少的特点,易于快速厘清案件情况,出台案前繁简分类制度,按照案件复杂情况分类,确立不同的办案原则和程序,比如以调解优先原则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以民生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处理工伤认定等涉及民生的复议案件。并建立案件全流程协助机制,通过案前反馈、案中协调、案后跟踪的行政争议化解“全覆盖”,将行政调解贯彻行政案件全过程,实现能调尽调,大多数案件通过行政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行政争议案件43件,调解成功32件,调解成功率74%。
四是执法监管常态化。通过与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建立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复议纠错率为抓手,坚持有错必纠,针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发放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针对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提出统一性的解决方案,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对行政败诉和高风险案件化解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做到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小结。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一把手”带头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纳入法治泰顺考核,倒逼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实现出庭应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