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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三策并举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04 16:52:36 浏览8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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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充分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通过拓宽复议申请渠道、推进繁简分流制度、探索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案件受理、审理程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拓宽复议申请渠道,提升申请便捷度。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智能化平台,支持行政复议在线申请、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在线提交,真正实现“行政复议零次跑”,自2021年4月在线申请功能开通以来已收到2件行政复议申请。通过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行政复议窗口入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线下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接收途径,切实履行行政复议申请登记、转送等职责,真正做到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一站式”咨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送达法律文书等服务。通过受理点窗口工作人员的释明和引导,对简单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初步化解,有效发挥行政争议“过滤网”的作用。目前已在石浦镇、东陈乡两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

二、推进繁简分流制度,提升审理有效性。制定《象山县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暂行办法》,在宁波市率先创新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建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通过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行政资源,实现办案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更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度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案均审理期限约为12.2日,经协调化解后申请人均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调解率达100%。

三、探索沟通协作机制,提高化解联动性。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提升各方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便于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在审理特定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时,通过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案件的协调化解,增强说法释理能力,切实做到“以理服人”。强化创新举措,全面了解分析案情,对于“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及时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化解,必要时邀请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参与,做到“以诚待人”。对难以获得有效救济或赔偿、生活确实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通过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协商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或联系有关行政机关,给予适当的行政救助,做到“以情感人”。2020年以来共邀请人民检察院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协调化解10起,其中成功化解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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