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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司法局"三着重"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04 16:52:16 浏览7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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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司法局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力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和实体化运作。今年以来,成功化解行政诉讼高风险案件30起、行政复议案件16起,调撤率34.04%,为全市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助力。

一、着重“组织框架”抓长效,力促调解“最大化”。一是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在市法院和市司法局挂牌设立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发挥平台作用,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效力确认等方面的衔接配合。二是开展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2020年4月,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市矛调中心挂牌并整体进驻,设有独立办公室,配备调解员,保障中心顺利运行。依托矛调中心平台,借助大调解体系,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三是进一步补强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力量。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保障”的原则,分类建设行政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中的行政法律专业调解人员配备。目前全市共建立行政调解组织20个,聘任专兼职调解员72人。

二、着重“机制问效”立标尺,严把调处“质量关”。一是实行“大调解”,加强风险预警机制。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后,若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起诉可能且有败诉风险的,立即启动自查化解机制,通过自纠来化解行政争议。存在败诉风险的,通过讲法说理做好群众工作。二是推广“大复议”,加强化解处置机制。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引导群众自觉自愿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将调解贯彻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按需开展专班化解。定期汇总分析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形成周、月度、季度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的报告通报各单位。三是形成“大合力”,加强多元化解机制。由具体行政行为机关发挥调解主导作用。搭建好平台,多部门联动协作化解纠纷。整合好资源,借助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强化律师参与涉诉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35件,调解139件,调撤率31.95%。

三、着重“头雁领航”强担当,拧紧化解“压力阀”。一是有效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各项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通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确定具体解决方案。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55%。通过设置约谈机制,对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分级提请市领导约谈,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探索行政争议调解容错机制,经行政机关授权参加行政争议调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调解行为不当的,对该工作人员不予追究责任,切实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三是狠抓专项督察考核。将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相结合,对行政争议化解、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况开展法治督察,要求问题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将被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数、行政诉讼败诉率等纳入法治乐清考核体系,年终考绩实行“一票否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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