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司法局紧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有效载体探索实现行政执法“三规范”,实现行政调解率和息访率两项社会治理关键指标大幅提升。
一、依托“四个平台”,规范闭环执法。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四个平台”为依托,梳理建立《芦浦镇行政执法权责清单69条》,以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为中枢,建立执法事件“闭环处置”运行机制,实行“一般事件当日完结、难点事件三天到位”的执法处置制度,实现基层从“看得见、管不了”到“看得见、管得好”的转变,有效破解执法困境。自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平台采集、流转、处置有效投诉爆料事件8730条,涉及执法事件625条,当日完结率96%,群众满意度100%,同比提升35%和21%。
二、深化“三治融合”,规范柔性执法。深化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组建以乡贤联谊会、商会、“五老人员”、党群志愿者等团体和个人为主的村级辅助执法团队12支,每支队伍增设1名由分管法治村干部担任的执法监督员,探索实行镇、村、部门“三方联动、柔性执法”模式,通过村里人讲情、镇里人讲理、市里部门执法的方式,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避免了执法冲突,实现规范执法。项目实施以来,开展“三方联动、柔性执法”26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余起,未发生执法冲突和投诉事件,其中矛盾化解率同比提升39%。
三、推行“两单四诺”,规范常态执法。强化镇执法科室、站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实施“两单四诺”工作法。由各相关执法科室梳理年度执法任务,结合法治工作要求形成包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表,统一纳入镇村两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党建任务清单”中,以“三项制度”落实、案卷评查、群众满意度等为评价指标,开展年初建单亮诺、每月跟踪督诺、年中晒诺评诺、年末兑诺销诺,形成对执法科室及执法单位派驻机构常态执法规范化的有效监督。项目实施以来,共开展督评9次,评选优秀执法科室27个次,落后科室9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