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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司法局三步走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走新走实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7 14:55:12 浏览7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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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司法局紧盯行政争议案发量、败诉率“双下降”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工作在金华市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化解“晒拼创”中被评为优胜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在金华市考核中持续名列前茅。


一、构建一个调解体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发布“龙山经验”45条标准,完善“三调联动”“四调衔接”机制,凝聚化解合力,切实将问题化解在苗头、处置在前端、解决在基层。一是流程化运转。通过“初信初访”“一警情三推送”、村级网格员排摸等,将梳理出的矛盾隐患上报到矛调中心,并组织各涉诉单位调解或开展“3+X”联动调解,确保及时有效化解。二是网格化管理。强化“四必到、四必访”,网格员、调解员深入摸排,各类矛盾隐患第一时间收集汇总、分层过滤、分类处置,杜绝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三是考核化督导。将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参与调解率、调解成功率、败诉率等列入法治永康建设考核,细化责任分工,通过月通报季排名,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二、深化两大重要抓手,行政争议化解重创新。一是创新开展“一月一镇平安大会战”。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每月确定一个战区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司法服务大提升等十大专项行动,集中精力化解苗头性事件,防止纠纷成讼。会战启动以来,6个战区10个乡镇矛盾纠纷应调尽调,调处成功率达98.5%。二是专项开展行政争议化解攻坚月行动。坚持“一案一策一人一专班”,充分评估、分类梳理、精准施策,集中化解行政诉讼案件。针对败诉风险低的案件,积极举证答辩争取胜诉;针对因历史原因遗留的行政争议,因事制宜推动实质化解,批量案件化解成功率达82.4%;针对因工作失误引发的问题,及时开启纠错程序,有效防止矛盾扩大。


三、出台“三项制度”,依法行政机制更健全。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全方位压实责任。出台《永康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督促应诉责任单位按期答辩,积极举证,全市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个机制”工作意见》,制定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司法行政联动化解、法院系统协调化解、案件救助撬动化解等“四个机制”,加强府院全环节联动,分层递进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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