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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用好“有形之手”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5 14:51:46 浏览1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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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司法局牢牢把握“公平正义”法治实践活动生命线,部署开展“执法监管无偏见”专项行动,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提供法治保障。

一、“一个标准”覆到面,以职能履行力监管提升执法效能。按照“职权法定、持证上岗”的要求,推广应用“行政执法在线培训系统”开展在线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目前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2%。持续推进执法主体公示制度,机构改革后已确认并公告2批执法主体50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督,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特别是对涉及企业的执法事项,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按季度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已备案13个职能部门涉及800余家企业的执法检查计划。

二、“一把尺子”量到底,以执法公信力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建立统一办案系统,实现标准化执法,对有线索的案件进行调查,对没线索的案件杜绝选择性执法。积极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对行政机关裁量基准适用不当的,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并以复议意见书、复议建议书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今年以来,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4件,调撤率达57.14%,列全市各县区首位;维持2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1件。

三、“一条底线”守到边,以风险防范性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坚持普通监管、专项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以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联合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为抓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正法直度”活动。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制监督与区纪委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监督协作机制,拓展监督外延,发挥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专项督查。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全覆盖。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规范审核程序,确保一般程序案件100%经过法制审核。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依法审查行政机关查处越门经营、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类案件21件,准执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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