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司法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政府部门、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通过明要求、促规范、强配备、严审查四步骤,夯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一、制定工作指南,确保标准统一。编制《政府法制工作手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制发依据、制发流程、内容要求等进行系统归纳整理,通过文字和图表相结合形式进行明确,较好解决因岗位人员变动、工作衔接不畅等造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行为不规范、质量不稳定情况。目前编印工作手册600本,实现全市部门、镇(街道)法制部门全覆盖。
二、启用信息系统,规范备案行为。4月启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54家具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资格的行政部门,按规定开通账号,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系统备案,组建钉钉线上工作群,实现系统注册和备案人员全覆盖。开展系统启用业务培训,确保人人会用、全程线上留痕。同时,对全市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文本、备案说明、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等各环节,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全程无纸化管理,提升备案审查效率。
三、探索购买服务,配强审查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择优选取三家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律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参与律师均具有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法制审查经验,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司法局备案后,先由律师进行初审,对律师提出的审查意见,司法局指定专人进行复审,进一步确保审查质量,也为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提供有益补充。
四、严格审查监督,及时纠正到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反馈意见函、点对点指导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督促部门和镇(街道)对出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整体制发质量。今年上半年收到部门、镇(街道)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经备案审查发现存在问题文件4件,现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