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复议改革创新,通过开展行政复议错案结果“八方面”,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着力降低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
一、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让错案单位“红脸出汗”成常态。一是实施错案约谈。出台《台州市行政错案约谈办法》,定期梳理行政败诉案件和被纠错案件,并明确由市政府负责人对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已发送行政错案约谈提示函57份,对5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26家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抄送市领导。行政复议案件审结后,将纠错决定书按照规定格式抄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2019年以来,市行政复议局共抄送15件被纠错案件。三是移送纪委监察。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将行政复议纠错情况以及审理中发现的失职渎职案件,按照规定程序移送纪委监委查处办理。
二、以“透明公开”的方式,打造阳光公正复议新平台。一是网上公开显透明。依托12348台州法网等服务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复议文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复议”机制,实现“复议内容公众知晓、复议程序公众参与、复议结果公众监督”。2019年以来,该市累计公开包括纠错案件在内的复议文书576份,公开率达93.8%。二是定期通报加压力。定期汇总分析行政复议纠错情况,每季度在全市发文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介刊登相关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其中,在《台州晚报》等媒体上刊登典型纠错案例30余件。三是编写案例汇经验。编写《台州市行政典型案例选编》,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分析研判行政执法问题和被纠错原因。自2016年以来,已连续5年编印行政典型案例选编,累计分析各类行政案件160余件。
三、以“考核评价”的手段,强化依法行政责任落实。一是将复议纠错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综合考量复议案件数量质量等因素,将行政复议机构审理后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行政复议纠错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平安考核以及年度工作综合评估。二是根据纠错内容发送意见建议书。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瑕疵和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指出问题并落实整改。2019年以来,共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0份,涉及“规范性文件不规范、行政行为事实依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合法”等三方面问题,其中17个案件涉及未保障相对人的知情、陈述、申辩权及救济权,占比达85%。目前均已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