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司法局秉持依法行政和复议为民的宗旨,通过拓宽受理渠道、科学分类审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等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辟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积极助推法治政府、法治平阳建设。今年以来,新收复议案件32件,办结29件(含去年结转8件)。其中,维持6件、驳回2件、纠错5件,纠错率17.24%;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16件,调处化解率55.17%。
一、拓宽渠道,群众申请便捷化。按要求配备行政复议硬件设施,增加行政复议专业人员力量,夯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基础。对外公开办公地址、热线电话等,在局机关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申请。主动入驻县矛调中心,开设行政复议窗口,提供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等服务,积极构建“大复议”格局,引导行政争议当事人通过复议渠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二、因案施策,案件审理规范化。定期研判预估复议案件审理量,依法及时审理案件,避免案件延期,杜绝“积案”产生。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专门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判会,根据案件需要邀请相关专业执法人员到会参与讨论,提高案件审理速度和质量。今年已召开行政复议案件研判分析会议5次,讨论合议案件15件;装订已结案卷40余本,在浙江省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补录完善案件260余个;未出现因不服复议结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部门联动,争议化解成效化。借助县矛调中心的职能定位和办公场所,顺利挂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通过实质化运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化解行政复议案件。目前已成功化解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45件。联合县检察院,就全县行政应诉方面工作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实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案件实质化解介入邀约机制,将检察力量引入行政争议化解之中,形成专业攻坚合力。目前已成功化解顺溪水库移民行政补偿历史性积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