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司法局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新路径,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行政复议案前协调8件、案中协调7件,复议综合协调率达60%。成功调处各级法院以下城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5件,诉讼调解率达22.7%。
一、坚持目标导向,推动责任落实。一是争取支持到位。通过“一案一报”、“两高一低”汇报、不定期专题书面报告等形式主动汇报,得到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复议应诉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出庭应诉到位。在全市首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OA审批的数字化管理,以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区长指定出庭应诉的分管副区长。2019年全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13件。三是学习培训到位。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抓住“关键少数”改变以往部分行政机关“不敢调、不愿调、不会调”的局面,提高部门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坚持创新导向,突出多元化解。一是率先出台实施办法。联合区检察院、法院在全市率先出台《下城区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成立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小组,梳理出九类案件作为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重点。二是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与区法院、检察院建立不定期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会议机制,通报信息数据、案件线索,探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疏通调解渠道。该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分别在区法院和司法局同时挂牌实体化运行。对于适宜调解的争议,各方均可以线索移交单的形式将案件引导至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
三、坚持效果导向,聚焦争议焦点。一是提早介入,全程调解。在地铁机场快线项目推进中,与行政行为具体实施单位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进行风险摸排梳理,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第一时间分析研判。二是加强沟通,疏通情绪。在征迁行政赔偿案中,历时5个月,多次协调相关单位,与原告反复沟通20余次,共同分析争议焦点,消除对立情绪,增强当事人的信任,最终在促成化解的同时,提升当事人满意度。三是聚焦焦点,形成方案。在充分调查和合法合规的原则下,调动一切力量进行协商、协调,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实质性化解可行性论证,与当事人多轮谈判协商,达成实体化解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