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通过优服务、创机制、提质量,构建复议申请无障碍、案件办理重效率、争议化解有实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格局,努力提升群众行政复议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
一、提升复议“便民”服务,畅通行政复议服务渠道。一是优化服务窗口建设。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或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完善服务设施,实行一个口子对外集中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业务。二是打造“无障碍”复议。综合提供电子邮件、邮寄申请、电话申请等多种服务模式,强化复议申请复议指引和告知,畅通复议服务渠道。三是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建立健全中心运行相关制度或机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发挥中心在行政争议调解中的主阵地作用。截至目前,市县两级10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行政复议局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实现挂牌。
二、创新复议“惠民”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动能。一是推进全流程调解模式。创设调解与复议融合机制,实现对所有行政争议案件开展调解或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协调率100%,和解调解率达40.5%。二是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社会化参与机制。创设“开门办案”新模式,吸纳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社会专业人士担任“陪议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中选任行政复议监督员,参与质量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检查等工作,累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听证、和解、调解、讨论等工作200余件次,分流调处争议案件60余件次。三是深化公职律师参与复议机制。组建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团,强化公职律师参与复议应诉工作保障,提升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实效。目前“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团”共有成员55人,已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30余起,化解矛盾率达到100%。
三、创优复议“亲民”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一是推进“标准复议”建设。全面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创建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标准、案件办理审查标准、复议决定评价标准。二是推进“阳光复议”建设。打造统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在线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复议文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复议”机制,2019年以来共公开复议文书576份,公开率达94.8%。三是推进“精准复议”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