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湖州建设目标,对照省、市关于行政争议化解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2020年以来,该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新收81件,审结91件,败诉9件,行政败诉率为9.89%。
一、源头管控防纠纷增量。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常态化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61人次、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行政案件旁听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法制审核,确保依法决策。2019年,对历年的26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废止54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告。通过制定内部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规则,严格文件审查工作,2019年共审查各类文件250余份,提出合法性意见120余条。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重大的执法决定做到法制审核全覆盖;通过开展“互联网+监管”“综合查一次”等执法活动,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及时性、有效性。
二、凝聚合力减案件存量。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在县矛调中心设置行政复议立案窗口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2019年以来,该县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58.82%,经复议后的行政诉讼案件做到“零败诉”。二是发挥府院联动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县矛盾调解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职能优势,强化府院检联席会议平台桥梁作用,以诉前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诉中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四联动”的多元化解体系,打造行政争议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的新格局。三是发挥多层次化解过滤作用。广泛发动人民调解组织、执法监督员、公职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行政案件预防化解,形成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做到化纠纷于诉外,止纠纷于诉内。
三、加强保障提工作质量。一是强化领导重视。搭建“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条线领导关注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行政诉讼案件开展集中研判。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落实分管副县长出庭、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应诉工作机制,做到谁行政谁负责。持续深化府院检联动合力,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案件报送、败诉风险案件领导包案化解、败诉案件研究及行政应诉意见书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带头落实各项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制机构配置、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推进法制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