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司法局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以执法短板、民生热点、信访矛盾为着力点,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具实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
一、建机制,明责任,确立监督行为规范。一是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方案,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结果运用、监督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强化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的执行,推动“发现一案,规范一类、触类旁通”。二是完善机构,压实责任。成立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全县各行政机关建立内部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内部法制审核责任。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发挥司法所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作用。三是智慧监督,过程留痕。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试点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平台的应用,推动监管平台和处罚平台无缝对接, 推动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一网运行。各乡镇(街道)将司法所纳入OA发文法制审核流程,实现监督全覆盖。推动“智慧监督”运用,及时发现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共性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实现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一体联动推进。
二、巧借力,重协作,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一是推动联合监督。联合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纪委(监委)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减少多头监督现象,形成监督合力。2020年度,对26家单位近400个行政机关合同进行联合专项监督检查。二是深化运用法治督察。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案卷规范等20余项行政执法标准纳入法治督察重要内容,特邀法治监督员全程参与。三是强化各方协作。设立县乡两级执法监督投诉受理点,强化行政执法投诉、行政复议与信访的协作,共享举报投诉信息,拓宽监督渠道。建立重大投诉案件协商会商机制,依法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白皮书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开展高频领域执法专项监督、典型案例警示。
三、强运用,重实效,实现执法、监督能力双提升。一是加强执法评议考核。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法治督察和法治桐庐考核,并与党委巡察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杠杆作用。二是强化警示约谈。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约谈、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实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被究。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信用评价。将行政执法监督整改纳入诚信政府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监督正向引导、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