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课题组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经研究发现,各地各部门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有效成果,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对下一阶段如何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继续推进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要求,按时完成年度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范围、标准进行完善,做好与重大行政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的衔接,促进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的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实施效果后评估、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制度规则,保障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落实到位,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善于借用外脑,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可以采取专家咨询论证会的形式,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就有关专业性问题以及决策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等问题进行重点论证。四是建立监督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针对听证代表、论证专家和风险评估机构的选取,建立监督机制。完善意见反馈和公布机制,及时归纳整理听证代表、论证专家、评估机构等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省政府法律顾问罗文燕教授等参与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