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分发挥法治监督职能,制定印发《法治建议书工作制度》,对日常工作和研判中发现的各类法律风险隐患以及有关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的,向有关单位发出建议。近日,先后对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经信局发放法治建议书,并监督整改。
一、明确监督范围,着力解决“一仍旧惯”问题。《工作制度》明确对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推诿责任、工作不力,或存在其他重大法律风险的8种情况可以发放法治建议书,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和工作改进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针对性地落实法治建设相关职责的法治监督方式。
二、明确工作流程,着力解决“坐而论道”问题。明确法治建议书印发之前须经过研判确定、征求意见、反馈落实三个环节。在研判确定阶段,需深入被建议单位开展综合情况调研,全面了解被建议单位的工作机制、工作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切实、具体、可行的防范化解或整改提升措施建议,形成初稿,坚决防止“空而不实”;在征求意见阶段,视情发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在反馈落实阶段,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明确要求被建议单位收到《法治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整改书面报告。最终,区依法治办组织专门人员对整改情况及时开展评估。
三、强化刚性纪律,着力解决“建而不改”的问题。将法治建议书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瓯海与平安瓯海建设考核。一是坚持全过程留痕。区依法治区办负责法治建议书的档案管理,坚持“挂号式”推进整改,健全落实跟踪督办、监督考核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二是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法治建议书及相关整改情况同时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并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履行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区通报、干部约谈、考绩扣分等手段予以追究责任;对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启动倒查追责机制,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