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司法局积极探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模式,进一步规范各领域执法司法流程,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
一、“监督+规范”,统分式明确监督要点。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制订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标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按照专项监督、个案监督、重点领域监督、日常案卷评查等不同监督情形,分类制定监督事项确定、问题查找、检查通报、整改反馈等工作流程。针对不同权力运行的特点、要求、程序,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重点环节,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导向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化执法。今年以来,已结合该市实际,制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的监督流程,起草《诸暨市行政执法监督2020年工作要点》和《诸暨市行政执法监督规范》。
二、“监督+记录”,闭环式加强结果运用。推行执法监督全过程记录,实行监督行为留痕,将执法监督目录化、书面化、案卷化,在牵头专项执法监督、重点领域监督和“双随机”检查过程中,全程记录监督过程,及时存档,确保有据可查。实行监督后“回头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结果在考核中的运用,将依法行政考核折算计入年终绩效考核,打造监督闭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25次,评查案卷140余件,涉及21个执法部门。
三、“监督+公开”,多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建立执法监督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程序与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执法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严格落实执法主体公示、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执法流程公开、自由裁量权和执法结果公开等工作,将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等活动的计划、过程和结果,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协同”,联动式形成监督合力。成立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配合、参与市人大牵头的专项执法监督,积极督促执法部门落实人大的监督意见。定期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加强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组建专业的行政争议调解员队伍,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工作会商、信息通报、案件函告、容错免责等机制,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果。与市监察委定期交流、研究行政执法领域信访举报,协作办理监督回复工作。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有明显违法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的,制发监督意见书,同时抄送市监察委或执法部门所在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已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