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司法局以打造“四最城市”法治品牌为目标,以创新优化“四大”工作机制为抓手,持续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日前,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何中伟对此作出批示:“工作有进步,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争取工作走在前列”。
一、高标准规范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全面完成“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制定《舟山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在全面落实省厅“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新增15项“自选动作”,系统提出了4大体系54项建设任务并在全省率先打造行政争议总量最少、行政诉讼败诉率最低、行政复议调撤率最高、办案效率最快的“四最城市”法治品牌,积极发挥“法律参谋”作用,研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普遍性、趋势性法律问题,撰写决策参阅材料15件,市领导批示采纳8件,其中“涉疫具体行政行为经‘法治体检’后显现问题需引起重视”一文被省政府办公厅录用。通过专报有效破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问题,2019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2.57%。
二、高要求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职能履行。把“最多跑一次”理念、方法、作风运用到行政复议工作当中,落实单一告知,实行线上线下“双轨”受理,广泛宣传引导申请人“跑零次”申请行政复议。出台《舟山市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范》,制作行政复议答复示范文本,在送达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时一并明确答复要求、证据提供方式等,有效指导被申请人规范行政复议答复行为,复议答复规范率达到90%以上。建立集体议案制度,坚持做到“每案必议”,建立“听证优先”制度,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听证规则》,尽力做到“应听尽听”。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出台《舟山市行政复议应诉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被申请人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9种追责情形、行政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4种追责情形、4种免责情形,严肃行政复议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
三、高指标配套行政复议保障机制。持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到位”原则,市行政复议局原办公场所面积达700多平米,并配置了接待室、调解室等各类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通过调配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力量问题,市行政复议局目前共有9名办案人员,其中在职在编6名、市公安局派驻人员1名、顾问律师2名,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8名,县(区)行政复议局均配置了2名以上办案人员,全面杜绝1人办案现象,市行政复议局人均办案数为19.3件。2019年度积分排名第一的被推荐为年度综合考评优秀公务员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落实行政复议财政保障,2019年共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支持行政复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