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司法局持续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实现行政诉讼案件量、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行政争议化解量、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质量双提升。今年以来,成功化解行政争议42起,调撤率为66.7%。
一、出台“一办法”,推进实质化解。以府院名义印发《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常态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高败诉风险案件“县+部门”领导包案化解、“考核+问责+容错”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责任考核体系及行政争议化解定期专报等机制,突出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成果运用,切实提升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责任意识。一至四月,该县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得到当事人及法院的充分认可。
二、构建“一站式”,有效整合资源。依托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专班,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形成了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主导,其他涉诉行政机关承担争议化解主体的“一站式”化解平台,以“钉钉子”的精神清单式化解、销号制落实。
三、实现“一口子”,确保有序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前端化解中的优势作用,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间的有序衔接,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通过行政复议立案窗口入驻“一站式”化解平台,将行政争议引导至行政复议程序受理,有效分流了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协审员制度,增加行政复议程序的透明度,确保了复议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行政争议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对于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申请出具行政调解书,经县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