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司法局按照“全覆盖大排查,高标准严整改,促提升保长效”的工作指导方针,聚焦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
一、聚焦“一张清单”,开展大排查全覆盖行动。一是自查自纠。组织各科室、司法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个人问题、科室问题自查自纠,累计排查个人问题95项、科室问题72项。二是意见征求。围绕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专职调解员培训座谈会、律师主任座谈交流会7次,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征求各类意见20余条。三是案卷评查。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对全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各个领域抽取的86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梳理汇总评查发现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明确目标,高标准推动案卷文书质量提升。
二、搭建“1+x”交流机制,多载体促进全面提升。一是开展技能大比武。将各条线优秀调解员、优秀信息员、优秀协理员、优秀律师等评比活动有机结合,通过讲课、笔试等形式开展技能大比武,提升执法司法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统筹全县基层司法所“一盘棋”,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从硬件、机制、队伍等方面着手,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示范型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三是开展智慧矫正建设。整合矫正中心功能模块,形成社区矫正管理智能化、业务数据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学习自主化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完善和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三个结合”,强化执法监督能力。一是落实与党委巡察、法治督察相结合。实现14个乡镇(街道)法治督察全覆盖,全面深入排查基层法治建设问题。二是落实与纪委专项督查相结合。联合县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开展乡镇(街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涵盖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管理3个阶段9类督查重点,督查整改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效倒逼基层法治建设。三是落实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会同数据管理局,在政府OA系统布设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执法决定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并在综合执法局等10个重点执法单位先行开展试用,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