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行政争议化解方法,通过强沟通、治源头、提能力、重化解四法,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
一、强化沟通衔接,做好融合协作的加法。一是成立争议化解专班。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受到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抽调10余个部门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由常务县长亲自挂帅的行政争议化解专班,各部门间相互沟通协作,加速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今年疫情管控可能发生的行政争议案件,制定了涉疫案件分析研判和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涉疫案件办理的质量和速度。三是完善滥诉甄别机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纪委及信访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滥诉甄别机制,及时召开联席会对滥用诉权行为的案件依法予以规制。
二、注重源头治理,做好风险隐患的减法。一是用好政府法律顾问。组建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法律服务团队,组织律师主动对接县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行政决策,并提供法律意见;对涉及群众性案件和敏感性案件,提前安排律师介入,第一时间梳理和研判法律风险点。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摸。疫情期间,根据县里梳理出的7大领域52条涉疫矛盾风险隐患清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司法助理员深入各乡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共排查出风险隐患线索22条,通过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的方式,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化解。三是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新模式,有效整合人民调解、社会调解资源,利用调解员人头熟、情况清的优势,力争将行政争议早化解、早解决,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培训指导,做好能力提升的乘法。一是开展体验式培训。组织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和乡镇街道负责人,一起参与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通过体验式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点单式培训。变以往固定“菜单式”培训为自主“点单式”,由具体执行部门根据实际问题“点单”,复议应诉科根据“订单”为部门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三是开展上门式指导。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主动介入,提供对策建议,为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支撑和有力支持。
四、建立全流程化解机制,做好群众负面情绪的除法。一是强化靠前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事前”。靠前开展调解工作,由专人负责行政复议申请登记,并及时进行风险排摸梳理,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马上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事前调解,争取将争议化解在受理前。二是落实包案责任制,将争议化解在“事中”。针对杭温高铁建设、全域土地整治等社会敏感性强、涉及面广的重点工作落实县领导包案制,在确保争议化解的同时,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将效果延伸至“事后”。安排专人对申请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申请人对案件化解和办理的满意度,确保“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争议化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