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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司法局“四注重”加强行政复议品牌建设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16 18:25:59 浏览5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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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司法局紧扣“加强行政复议品牌建设”工作目标,通过夯实行政复议工作基础,注重公正公开、因案施策、宣传引导和调争解纷,致力打造阳光、精准、便捷、和谐复议品牌,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一、注重公正公开,打造“阳光复议”。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标准,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一季度,依法办结复议案件43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其中维持13件、纠错20件,纠错率达47%,纠错率是去年同期的14倍。全力推进复议公开,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建设,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注重因案施策,打造“精准复议”。发挥行政复议机关能动作用,根据案件实际采取实地勘查、调查询问等调查取证方式,确保案件事实全面客观。针对争议大影响大的案件,主动组织听证会,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根据当事人双方意见有的放矢地解决行政争议。今年已举办公开听证会3次。健全完善复议委员会及案审会运行规则,扩大案审会审理案件比例,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均上案审会讨论审理。一季度,通过案审会确定案件4件。

三、注重宣传引导,打造“便捷复议”。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市公交车上投放行政复议宣传漫画,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营造“有争议先复议”的良好氛围。在瑞安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新增行政复议申请窗口,用电话等快捷方式与申请人沟通交流,通过邮寄等法定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少跑腿、更方便。

四、注重调争解纷,打造“和谐复议”。坚持行政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力求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阶段,争取最终以申请人撤回申请结案。一季度,经调解后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8件,调撤率达18.6%。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予以维持的案件,推行行政复议说理式文书,并向申请人耐心解析,力求既解决行政争议,又避免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产生抵触和不满情绪。对具体行政行为纠错的案件,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改,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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