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切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日,湖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王纲对此作出批示肯定。
一、打造“新格局”,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机构到位。力推机构改革与复议体制改革同步到位,完成挂牌以及“三定”工作。各级行政复议局分别设置行政复议和应诉协调独立科室,配备专门工作力量,实现职责分立。二是运行到位。明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同步推进、行政复议职权同步集中、行政复议局同步运转的改革思路,行政复议职权统一收归各级政府,实现“一级政府行政复议一个口子对外”。三是引导到位。落实复议单一告知制度,公开有关行政复议的法律制度、办案流程、申请书规范文本等信息,“发生争议找政府,申请复议找复议局”的导向作用明显。
二、突显“新亮点”,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一个方案明目标”。印发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6个大项25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要求和目标,召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省定目标的基础上再拔高、再加压。二是“一套制度定标准”。研究拟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等十余项规定,形成工作制度汇编,明确全流程办案规则,实行“管辖原则、办案流程、审理标准、复议文本、立卷公开”等“五统一”制度。三是“一支队伍强业绩”。配强人员力量,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聘请专职律师坐班辅助复议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复议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三、发挥“新效能”,推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一是优化审理模式。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细办、要案精办的原则,提高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比例,加大运用听证、实地调查等力度,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完善案件分流办理机制,统一同类型案件的办理尺度和适用标准,审慎作出复议决定。二是加强纠错力度。严把审查关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纠错,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2019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直接纠错率为18.4%,高于省平均5.3%。经复议后的案件诉讼率为16%,无一起被法院判决败诉或被上级机关监督纠错。三是搭建沟通平台。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利用各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搭建沟通平台,去年全市共调解和解成功结案95件,协调调解率达到30.2%,“案结事了、定争止分”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