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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司法局三措并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08 16:05:35 浏览6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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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司法局以“三服务”活动为抓手,全面厘清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鹿城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行政处罚裁量为基准,梳理目录清单。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照本单位权力清单,正确理解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含义和构成要件,结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认真梳理并逐项列明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目录清单。既要遵循法律的精神、实现法律的目的,又要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融,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截至5月底,本区16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已梳理202条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并予以公示。 

二、以涉企行政管理为手段,加强服务指导。坚持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相统一,研究解决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涉企行政执法的新方法、新举措。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列明的情形,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创新涉企行政管理模式,履行服务指导的职责。截至5月底,共有16个行政执法单位参照目录清单办理30起案件。 

三、以目录清单工作为指引,强化督查考核。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梳理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梳理工作。同时,将该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将纳入本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以考核为抓手,深化各执法机关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认识,督促有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为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增添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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