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动协调,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出庭应诉率,实现了案件败诉率大幅降低。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187件,审结1124件,行政机关败诉121件,败诉率10.8%,比2017年下降2.48 %。
一、强化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一是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出庭应诉率在全市法治政府考核中的比重,将考核分从原来的4分提高至6分,出庭应诉率低于全市平均分数的,实行扣分累计制。二是加强责任落实。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台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明确“八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的情形;除此之外,应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出庭而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规定需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作出“书面说明”,但需委托被诉行政机关的一至二名工作人员参与,不得单独委托代理律师出庭。三是做到领导带头。市政府领导连续三年亲自出庭应诉,领导带头示范,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强化工作机制,落实“问责制”。一是建立约谈制度。加强工作研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台州市行政错案约谈办法》,对行政错案较多的单位负责人由市政府领导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错案达到规定数量的8个县(市、区)、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落实通报制度。对全市年度行政败诉案件进行通报,要求分析、查找败诉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报送行政裁判文书的执行情况、行政争议的化解情况、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等。三是健全联动机制。与市中院、市信访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案件滥诉甑别机制的若干意见》等,健全联动工作、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培训指导,提升“软实力”。一是开展法庭现场“旁听”。进行典型行政案例诉讼过程旁听活动,多次组织市级部门领导参与诉讼过程,全市120余名行政机关领导参与了行政诉讼庭审现场学习。二是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与高校开展合作,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法,与浙江大学合作,组织全市50余名市级机关领导、县(市、区)法制办主要领导进行封闭式集中学习。三是加强业务工作指导。与市中院联合编纂行政典型案例选编,引导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市中院、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若干意见》,指导市场监管系统规范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