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省综合执法办召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机构改革以来各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座谈听取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近期工作任务。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综合执法办副主任潘广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潘广俊指出,各地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注重基层经验积累,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为深化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对于下一步工作,潘广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法治浙江实践的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的不断巩固,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也将越来越凸显。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步调一致、克难攻坚,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要遵循改革规律,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作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相关工作任务,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职责,做好上下沟通对接、左右协调推进,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三要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开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征程。要转变工作部门思维,坚持系统性思维、整体性思维、协同性思维,强化全局统筹谋划,把准改革方向,汇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理论研究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省综合执法办综合处负责人,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改革工作牵头处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