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司法局致力于深化诉源化解机制、拓宽争议化解渠道,充分发挥好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主阵地作用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方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建设。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注重高效化解。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的交流沟通平台,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融入县级矛调中心,整合行政复议、人民调解、信访、法律援助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各方资源,让群众只需跑一地,就能完成相关部门的全面把脉问诊,促进行政争议“一站式”解决。积极加强对当事人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引导,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的比例。同时,建立完善疑难复杂纠纷的联动联调制度,强化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工作合力,以联席会议等形式共同研究行政争议案件和释法说理的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是聚焦专家论证,注重科学化解。建立专家审案制度,将行政复议从单纯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扩大到社会监督层面。通过听取浙江大学教授、知名律师等政府法律顾问对行政争议案件的意见建议,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为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案件出具法律论证意见等方式,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风险,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分类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行政复议案件,在立案受理前,充分释法说理,化解争议;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广开言路、居中裁判、精准调解。从而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三是推动排查调研,注重整治提升。不断推进“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对2019年以来被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排案发量分布较多的执法领域和事项,确定重点领域工作。定期开展行政争议案件分析研判,特别是可能引起败诉的案件,加强与当事人、案涉行政机关和法院的沟通,提早介入、协调化解。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对各行政机关行政争议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行政争议情况清、底数明。并针对具体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行为程序不到位、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专题向县政府提交《关于确定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建议》,供县政府和其他政府部门借鉴参考,力争将案件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