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司法局紧扣“干部作风提效年”活动,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为抓手,聚焦执法监督全过程,从制度建设、职能发挥、数字转型三方面精准发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在制度建设上发力,夯实监督基础。一是健全配套制度。制定《兰溪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办法》《兰溪市行政执法监督流程规范》等工作制度,明确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结果反馈等程序。二是创新衔接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市委政法委监督、检察院公益诉讼、市法院行政诉讼监督专项衔接机制,不断扩大监督覆盖面。三是强化运行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事前公示和资格管理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布行政执法主体81个、执法人员信息1601条,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95%纳入全市各单位法治政府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在机构职能上发力,强化监督效果。一是突出备案审查作用。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每月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备案,并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专项监督评查。今年1-5月共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54件,审查案卷17件,发现问题18个,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3份。二是组织专项监督活动。特邀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生态环境、国土保护、农民工工资、人力资源、“精品社区”创建等特殊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全过程记录、掌上执法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今年共开展此类监督活动5次,收到监督建议8条。
三、在数字建设上发力,凸显监督实效。一是落实“互联网+监管”执法。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双随机”监管抽查、跨部门抽查系统,开展随机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掌上执法”平台实现检查情况即时录入、反馈、处置。目前全市掌上执法开通率与激活率均为100%,执法率达到99.99%。二是推广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自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上线以来,指导全市各执法单位累计认领行政处罚事项5711项,经系统办理处罚案件240余件,确保立案、取证、告知、审核、决定、结案均有迹可循。三是创新执法监督数据分析系统。与大数据局联合,探索在浙政钉框架下开发“数字+执法监督”模块,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办案数据的自动汇总和个性化分析,解决监督数据需人工统计的困境,便于开展个性化执法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