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锚定建设法治天台示范区,围绕“要在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上率先突破”目标,通过“厘清单、组队伍、建机制”,扎实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更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
一、厘清一份清单,管好执法权限。根据履职需要和承接能力,对涉及14个方面共计173项行政处罚类事项,2次征求28个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意见,梳理形成《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赋权清单》,明确乡镇(街道)为权力实施主体,分批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业务轮训和执法培训,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明确每项权限名称、依据、监督方式以及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既做到“于法有据”,又做到“有责有权”。平桥镇自试点改革以来,已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38件。
二、统筹一支队伍,管好执法力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组建“1+5+X”执法队伍。“1”是一支天台综合行政执法队;“5”是纳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X”是指在日常工作中,需要联合执法的其他部门,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面,一次检查多领域,有效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执法。同时,构建网格化“管理+执法”模式,对10个片区,116名网格员,坚持“一员多用”,承担日常巡查、上报信息、化解矛盾等工作。构建起“局管全面、队管片区、员管网格”的三级监管分工机制,形成违法必究的强大震慑力,违法案件大幅减少。
三、孵化一套机制,管好执法效能。一是探索建立执法横纵衔接机制。在横向联动上,该县综合执法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派驻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 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在纵向联动上,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县执法部门的双向衔接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监督制度。定期由县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情况开展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通过公布执法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三是探索建立基层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加强在违章建筑、渣土倾倒、垃圾分类等领域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已开展联合执法3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