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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司法局“二保三化四落实”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03 16:41:39 浏览6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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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司法局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有案能调,有案必调”的原则,坚持审前、审中、审后全程化解争议。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复议后败诉案件0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一、增强“两保”,办案基础更完善。一是保障硬件设施,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室、档案室、听证室、谈话室等场地保障,确保专场专用;升级并更新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机等办案专用设备,确保设备运作高效。二是保障办案人员,增强人员投入,目前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配备了2名专职办案员,保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专业专职专岗。办案员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知识丰富,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技能娴熟。

二、夯实“三化”,制度规范更科学。一是审核制度规范化,主、协办人员互审、共审取得一致意见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提交局长审查同意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法律文书。二是申请渠道多元化,通过窗口受理、邮寄申请、口头申请及公开审理等“阳光复议”措施,切实解决了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程度或不同年龄段申请人的复议需求,将更多行政争议引流至行政复议渠道处理。三是案件研判科学化,借鉴司法审判中“合议”制度,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集体研究制度。对案情复杂、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观点认识不一致的案件,全部由集体合议决定。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启动行政复议应诉咨询委员会集体研究制度。对审理和审查标准问题,邀请有关专家、法院行政庭审判人员、法律顾问等共同探讨研究,以此确保行政复议结论的合法性、公正性、权威性。

三、确保“四落实”,办案效果更显著。一是落实行政复议决定说理制度,积极推行“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段论说理模式,把法律法规摆在前,把案件事实查清楚,把法理、情理融入结论分析论证中,努力提高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的认同感。二是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审结的复议决定文书在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复议决定书专栏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落实调查取证规定,在调查取证时,着重调取被申请人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事实根据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和证言。四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确保及时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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