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立足老城区实际,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范本,着力打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聚焦关键“小事”,永葆依法决策本色。一是规范程序精准施策。全面分析老旧楼房数量大、电梯故障率较高等民生难题,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拱墅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出台决策,《拱墅区电梯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制度作为配套文件相继出台。二是创新驱动制度先行。提前介入《实施意见》《行动计划》起草工作,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多次与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研究文件内容,提出的7条合法性审核意见被全部采纳。决策结合“放管服”改革,突破管理瓶颈,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电梯“养老”综合保险机制,保障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电梯综合保险模式”的立法建议被《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采纳,并被列入重点工作。
二、办好改革“大事”,体现科学决策成色。一是多元共治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及部门横向联动管理机制,开创电梯加装“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模式,推进以旧改带动加梯、以危房治理带动加梯、以经社联动带动加梯新局面。同时厘清政府边界,充分利用市场规律,率先探索“保险+”业主自主自治管理模式,实施一年多后创新推出升级版保险,延长参保时间,增加维保范围,一站式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二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出台《拱墅区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拱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等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牵头成立评估小组,委托第三方对实施满一年的《实施意见》开展后评估,第三方充分肯定决策内容和效果,提出的4点建议对后期电梯加装工作起到指引作用。
三、谱写拱墅“故事”,彰显民主决策亮色。一是顺应民意见实效。搭建“红茶议事会”、“民主协商铃”、“墅邻圆桌会”等民主协商平台,建立“一梯一策”机制,促成项目落地,目前全区已完成238台加梯方案联审,其中182台已经完工,惠及2500余户居民。已有3590台电梯参保,参保电梯故障率下降20%以上。该区在全市电梯故障高发榜上的小区全部实现摘帽,真正体现“惠民生”、“促安居”。二是扎实推进成样板。电梯“养老”综合保险模式获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和认可,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14次,成功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被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发文推广数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社科院调研7次,作为典型模式在全国电梯改革监管座谈会和全国、全省特种设备监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