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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司法局聚焦“三向发力”推动法治建设“治未病”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02 20:45:16 浏览7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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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司法局始终秉持法治建设“治未病”理念,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20年全区发生行政争议72件,同比下降30.86%。

一、聚焦源头发力,全体系预防矛盾纠纷。一是执法决定“事前审”。着眼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前瞻性和精准度,制定《江北区重大行政执法行动备案办法》,对重大执法行动存在的风险点和争议点进行前置梳理,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二是执法职责“提前理”。针对行政执法部门与属地街道(镇)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全省率先编制居民小区(村)违法建筑、养犬监管、生活垃圾分类等高频事项工作导则,有效明晰各自法定职责。三是执法行为“全程管”。为提升投诉举报事项执法流转效率,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全过程介入”行政执法监督模式,通过程序启动、信息流转、事件处置、情况复核和结果公开的“五段工作法”形成行政执法监督闭环,有效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二、聚焦规范发力,全流程优化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共清理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主体17家,完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52家;清理、完善浙江省执法证件信息1024个。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各主要执法部门均按要求建立了本单位的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累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3万余条。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率先建立《江北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选聘条件、职责范围、奖惩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辅助行为。

三、聚焦问题发力,全领域纠正执法问题。一是“问诊式”部门自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要求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列出问题清单,并实行项目化管理,累计排查并整改各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6个。二是“体检式”全面排查。制定《江北区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管理规定》,做到全区行政执法行为“底数清”。针对行政执法争议高发的街道镇进行实地专项监督,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化解行政执法争议6件。三是“把脉式”专家评查。组建由区人大、区法院、区监委、区检察院等单位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的评查小组,随机抽取全区50卷行政执法案卷,采取互评互查、现场交流、专家评审和最终合议的方式进行集中评查,查找各类问题120余个并逐一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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