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司法局坚持“党建为先”的工作意识,着力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以规范化党建为抓手,有效调动机关党员和党员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创新推出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机制,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全省法治乡村实践优秀案例。
一、“规范化”党建使“执法清单”能直击痛点。成立区司法局机关党委和区律师行业党委,构建机关党建和律师党建两翼齐飞格局。发动机关党员和党员律师,成立调研小组,收集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等各类民生问题45项。对综合执法、住建、市场监管等主要执法部门及全区8个街道(镇)进行走访调研,收到各类意见30余条。建立由机关党员、党员律师、高校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政府智囊团,创新“1+N”法律顾问团工作模式,为清单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最终编制了《江北区居民小区(村)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涉及执法事项30类66种情形,为全区居民小区(村)执法提供了工作指南。
二、“动态化”更新使“执法清单”能实时完善。积极推进执法进小区“三定四公开”制度,加强与社区(村)党组织的沟通联系,选取15个典型小区(村),实行执法定人、定职、定岗,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开执法清单、执法人员信息、电话联络方式和执法处理结果,做到“遇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组建以律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等70余名精干力量为主体的1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团,充分利用党员律师专业知识丰富、人多面广特点,延伸“执法清单”触角,收集机制运行中的信息,实时反馈问题,从而促进机制不断完善。新梳理7类11种农村易发违法事项,涉及露天焚烧、畜禽养殖等典型问题,基本实现执法清单城乡全覆盖。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行涉企柔性行政执法,编制涉及170项涉企轻微(一般)违法行为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该做法列入全区第一批“三服务”重点任务。
三、“制度化”管理使“执法清单”能有效运作。成立区司法局机关纪委,对党员干部在推行“执法清单”机制中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联合监察、人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构建“五位一体”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选聘教授、律师、新闻媒体等领域15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专项监督6次,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江北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专项问责,倒逼各执法部门落实责任。全区13个法律顾问团结对8个街道(镇)、147个村(社区),制定《关于实施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完善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