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司法局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区行政复议局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案件全部实现“零上访”和“零败诉”,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推进复议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力量。一是组建高素质办案队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聘请2名公职律师专职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从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借调2名工作人员,外聘1名经验丰富的职业律师从事复议辅助工作。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班和业务比武,以赛促精,以赛促强。通过月度案例研究、类案办理研究等方式,加强自学,不断把办案能力提高,把案件质量做精。
二、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一是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复议工作效能。开辟行政复议调解、听证等场地,购置摄像机、录音笔、扫描仪等新型办案设备,配备语音文字转换和远程视频系统,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复议制度,加强层级监督职能。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公开、统计分析、集体讨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发出7份行政复议建议书,约谈2个部门单位。按季通报全区行政复议情况和存在问题,坚持每年3月将上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区委区政府。
三、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一是建立行政调解融入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组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并整体融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累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9件。聘请两名专职调解员,目前调解结案23件,调撤率达34.8%。二是建立重大行政行为法律风险论证机制。对全区重大行政行为、影响面广或矛盾多发领域的行为,牵头召开法律风险研讨和论证协调会38次,就相关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论证。三是建立有效预防重点领域案件高发机制。针对集体土地征收领域行政争议高发的现状,出台法律保障意见,全过程参与集体土地征收,有效预防征迁领域大量行政争议案件发生。
四、搭建和借助外力平台,提高复议审理质量。一是组建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智库。聘请13位法律专家,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供咨询意见,目前已收集4条意见。二是发挥府院和府检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通过府院联席、府检联席会议机制,互通信息化解纠纷,实质性化解38起行政诉讼案件,多次得到上级批示肯定。推进检察机关参与复议案件调解,今年检察机关参与调解10次,化解纠纷9件。三是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衔接机制。将信访涉及的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进行调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复议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升层级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