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衢州建设目标,对照省、市关于行政争议化解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取得明显成效。
一、“三员融合”,综合施策。充分利用复议局办案人员、行政复议调解中心专兼职调解员、检察院特邀调解员各自的专业优势,形成三支队伍联动、三员融合的“融调解”模式。根据《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衢州市行政调解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市级部门对行政调解组织进行完善,市级公安、人社、医保局等15个重点部门已全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为“融调解”模式增加力量,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组织保障。
二、“四色分层”,因案施策。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建立“蓝黄橙红”四色分层化解机制。对简易的“蓝色”案件,如常规的交通违章处罚,由受理人员直接与交警法制部门联系核实,若申请理由成立,由交警部门启动自纠程序,同时办案人员促成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此类受理前结案占全年化解量的12.9%。对简单的“黄色”案件,实行简案快办,力争在三十日内促成双方和解,占全年化解量的27.6%。对较为复杂的“橙色”案件,拟定化解方案,经集体讨论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办案能手参与协助促成和解,占全年化解量的48.3%。对重大疑难复杂“红色”的案件,经过现场调查、听证会、集体讨论等环节,主动上门做申请人工作,并邀请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专家、市检察院检察官协同参与化解,占全年化解量的11.2%。
三、“五心疗法”,用心施策。“公心”始终挺在前。不论是在审理复议案件还是在案涉行政争议过程中,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工作、一切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公心,做到不偏不倚。“专心”贯穿全过程。认真钻研业务,通过人人参与办案、集体讨论和每周一学的形式,以提高复议办案专业水准。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采取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虚心向行政法方面的专家、教授和法官学习。“耐心”打开心结。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保持耐心,做到认真听、仔细释。既站在被申请人的角度,考虑具体行政行为的现实情况,又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充分考虑其合理诉求。“关心”完美收关。通过纠错回访,重点对行政机关的承诺进行跟进,并督促整改到位,赢得了申请人对政府的信任,防止纠纷反复。2019年迄今先后走访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交警支队、常山县政府等近20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