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司法局聚焦县级行政复议工作推进不均衡、复议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围绕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案件质效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提升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创新工作机制,助推规范化建设提升。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始终重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出台《丽水市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等24项工作制度,汇编下发《丽水市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汇编》,与监察、信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监察机关与行政复议机关相关工作衔接办法》《丽水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二是加强以点带面。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评估为契机,通过实地检查、核查台账、评析案例、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县级行政复议制度机制建设的督导。目前全市9县(市、区)均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行政复议配套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力促责任落实。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县(市、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预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县(市、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评估的工作安排》等,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完善接待制度。出台《丽水市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接待规定》《丽水市行政复议局行政诉讼应诉、应对工作规定(暂行)》等工作机制,明确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流程、值班制度、绿色通道等机制。建立涉疫涉企复议案件“快立”制度,基本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二是优化接待流程。探索完善网上行政复议申请平台,引导、鼓励群众以邮寄或者在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进行网上实名确认,为申请人提供“一次申请”即完成材料提交的便捷服务,提倡行政复议申请“一次不用跑”。三是提升接待能力。在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一层入口处设置电子咨询引导台,同时设置案件受理室、立案审查室和当事人等候室,合理分离设置办公场所、接待场所、听证调解场所等。
三、强化标准规范,实质促进复议公信力。一是在办案流程上下功夫。按照“定岗定责定流程”的要求,梳理各项工作规则,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全流程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申请、受理、决定等关键环节,大力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出台《丽水市行政复议局关于案件集体讨论的规定》《丽水市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等,集中市局领导、业务处室、法律专家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重大和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三是在争议化解上下功夫。出台《丽水市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规定》,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灵活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1-9月全市复议协调调解率为36.92%,同比增长38.64%,其中涉企复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