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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8 21:15:56 浏览5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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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为确保完成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目标任务,通过强化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监督“三个环节”,着力构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预防”良性循环解纷系统,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聚焦重点,加强行政争议“发生前”研判预防。一是聚焦行政机关负责人。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强化宣传指导,助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聚焦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行政争议高发重点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动态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争议问题限期整改。截至9月,共发布通报3期,责令整改行政执法问题13条。三是聚焦高发行政争议类案。不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议,会商分析高发行政争议类案的特征,研究落实预防措施。目前,已对2019年以来行政争议发生率最高的公安、土地、城市规划等三个领域争议问题进行了5次专题研讨,总结落实有效预防举措15条。

二、多措并举,力推行政争议“发生时”案结事了。一是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结前调解。出台《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衔接实施办法》,成立并实质化运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前三季度,市本级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2件,其中调解结案51件,调解成功率达41.8%。二是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将调解挺在复议前面,力争简单案件调解结案。对疑难复杂案件层层把关,通过内部集体会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商讨、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等多种方式降低复议后败诉率,促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09件,复议后败诉5件,复议后败诉率仅0.98%。三是深化府院协作联动。建立重点执法单位、行政复议机关、法院行政审判机构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保持每年至少和市法院共同举办三次联席会议,探讨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热点问题。

三、类案指导,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后”督查防范。一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常态化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补齐行政执法短板。同时,评选全市十佳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指导作用。二是落实案例指导制度。连续5年整理编发《台州市行政典型案例选编》,以此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三是落实行政纠错约谈制度。按照《台州市行政错案约谈办法》对错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责任落实。截至9月,累计发送行政错案约谈提示函60份,对6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28家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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