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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司法局“三个三”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7 14:56:57 浏览9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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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司法局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行政复议程序中,切实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一、规范三个环节,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一是规范案件受理环节。印发《丽水市莲都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接待规定》《规范告知行政复议相关事项》,明确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当面递交、网上申请等方式提出的复议申请,并且实行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二是规范案件审理环节。采取实地走访调查、听证、协助调查等方式,积极调查了解案情,保障当事人知情参与权,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三是规范复议决定环节。决定书注重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重点加大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进行是否采信的释明力度,同时将复议决定书100%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优化三种举措,提升行政复议满意度。一是优化办案流程,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五个零”工作制度,除听证、询问等依法需要当事人到场外,行政复议受理、审理、送达等各环节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优化人员配置,调配充实专职力量,严格执行案件调查、审理不少于2名办案人员的法定要求,目前共有专职办案人员2人。三是优化复议功能,切实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成立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并设立调解员名库,具体负责工作对接和承办调解案件。今年以来,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6件,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1件,占结案总数的30.5%。

三、强化三套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认可度。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及时建立行政复议工作领导责任制,将其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考核,并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重大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主动过问机制。二是强化配套工作机制。完善集体讨论、听证、调解等配套工作机制,陆续出台《丽水市莲都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听证规则》《丽水市莲都区行政府关于复议案件集体讨论的规定》《莲都区行政复议前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机制。优先配备行政复议所需的办公场所、接待场所、阅卷室、听证室和办案专用设备,同时,将行政复议文书统一采取“行政复议专递”方式进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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