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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司法局围绕“四点”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8-27 14:54:12 浏览7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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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要求,通过建章立制、挖掘资源、多方联动等举措,在行政争议调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找准“切入点”,积极引导打开对话窗口。始终坚持“应收尽收、应调尽调”的原则,将行政争议化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在立案审查阶段,针对当事人当面提交申请,做到每案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实质诉求,有的放矢地引导当事人现行调解。对争议不大的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先行沟通,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关口前移。完善审理阶段调解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利用听证等制度,听取双方意见,促使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该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54 件,其中经调解立案前撤回 27 件,受理后经调解终止2件,调解成功总数22件。

二、把握“着力点”,联动内外搭建调解桥梁。一是部门联合,资源联动,构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格局。联合区检察院印发《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择选行政复议案件邀请检察人员参与共同调解。与区法院定期召开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举措,对发现的潜在行政争议线索随时通报、分析、研判,做到信息互通,形成行政争议信息有效共享。今年已召开联席会议4次。二是内挖动能、凝聚共识,完善行政争议化解的内部机制。通过局全体人员会议、中层干部工作例会等载体,重点布置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为行政争议化解增添动能。

三、抓住“关键点”,明法释理有效化解矛盾。坚持群众导向,坚持法律基本点,着力在行政处罚、房屋征迁安置、工伤认定等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行政争议上下功夫,将化解争议的“势能”转化为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动能”。积极靠前办案,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询问、召开现场听证会等方式,耐心听取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利益诉求,对于情有可原、理有所据的,积极向行政执法机关反馈,实现调解结案。今年来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实现终止结案22件,占收案总数的41%。

四、突出“延伸点”,源头治理力促纠纷减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夯实涉议涉诉行政机关行政争议调解主体责任,将配合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作为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临安(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标准,倒逼各部门、镇街加强对行政争议调解的重视。强化对区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涉法文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的法制审核工作。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应诉责任单位、应诉工作程序,督促出庭应诉;定期开展庭审旁听,以案释法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尽可能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今年已组织庭审旁听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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