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会议工作部署,立足法治要求,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更加公开健全规范。
一、严守事前监督关。全面推进我市“无证明化”改革。组织开展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积极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先后向社会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清理目录三批次,共取消各类证明材料510项。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出台《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绍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配套制定《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筛查问题文件41件。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出台《2020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目录》,同时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政府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覆盖。
二、严把事中监督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制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时间节点。目前柯桥区作为试点地区,已印发《柯桥区行政败诉案件个案监督办法》等三个办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媒体和企业人员的选聘比例,在全市范围内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8名,并邀请深入参与“正法直度”专项行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审批监管情况专项监督。对涉及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5个部门的11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办件的规范处理情况和改革配套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督查,发现问题71个。
三、严查事后监督关。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暨市级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全市组织召开会议,交流“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核查市级部门今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共抽查17个执法单位各类行政执法案卷171宗,发现问题24个。建立行政败诉追责与容错免责机制。起草《关于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失责追责与容错免责工作的通知》,一手抓失责追责,一手抓容错免责,倒逼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致力破解行政诉讼“两个率”难题。建立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要决策,会商研判普遍性、倾向性、全局性问题及其他重大事项,推动行政争议遏“增量”、去“存量”、防“变量”。建立行政复议协作机制。与市监察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建立协作沟通机制。与市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行政争议共同化解、信访复议案件分类处置相互衔接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