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郑栅洁关于“双下降”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双下降”专项行动。截至6月,该市行政争议发案量1204 件,同比下降16.62%;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6.73 %,同比下降50.26%。
一、强力推进法治督察与月通报。切实发挥党委法治办职能,将“双下降”列入考核重要内容、提高项目分值权重,明确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未达到市定目标的区县(市)、开发园区和市级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不能列在平均档次之上。发挥法治督察作用,继续对接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紧扣去年以来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案件最多的区县(市)和行政领域,集中开展全面法治督察和专项法治督察,在宁波电视台和宁波电台分别开办法治督察专栏,目前已播出电视11 期、电台8 期。自6月起,每月中旬对区县(市)和市级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进行通报,并实行红黄牌警示机制。
二、合力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复议监督和考核力度,倒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同时继续抓好案前、案中的协调沟通,加强简易类案件的协调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精细化管理,督促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责任,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法院的沟通协调,促进府院联动和复议诉讼执法联动,优化败诉败议风险案件的沟通机制。探索构建行政争议三方化解新格局,与市检察院、市中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化解。
三、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执法协调小组联络员单位职能,认真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对各自系统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专项治理,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运行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在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全力开展推动 “双下降”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开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该市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工作,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加强与法院、机关工委联系对接,整理汇编行政机关败诉败议典型案例,推进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列入该市党员干部“周二夜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