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基调,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依法决策、加强业务指导”三项举措,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努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健全制度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专门研究工作方案。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意见》和《天台县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对法治乡镇(街道)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将合法性审核工作要求落实到文件管理、重大决策、重大合同、执法行为等各个领域。同时,出台了《天台县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清单》等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明确由司法所承担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的日常事务,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突出司法所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奠定组织基础。
二、推进依法决策,深化法治乡镇建设。明确事项主体责任,要求15个乡镇(街道)逐一报送审核人员,切实规范乡镇(街道)各类重大事项建议、审核、公布等流程。把好文件制定源头,严格落实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明确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法治人才配备,要求各乡镇(街道)标配1名法律专业人才,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比重。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法治审核水平。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围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执法事项等审核的各个环节,针对实践中常见的工作困惑,组织全县36个主要执法部门参加培训,并向全县各单位分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手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务问答》等书籍,供各单位实务参考。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建立钉钉群,推动负责基层合法性审核人员及司法所人员进行横向交流,并加强对其业务指导,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合力解决合法性审核中的疑难问题。三是充分借助外力。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参谋作用,帮助乡镇(街道)在制定文件、作出决策和执法活动方面提供法律意见,推动乡镇街道涉法问题“就地解决”,确保基层政府依法行政。